重庆市渝中区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
本规范依据《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》(GB/T 18894-2002)、《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》(国家档案局第6号令)、《重庆市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细则》并结合本区实际制订。
1、范围
本规范规定了在公务活动中产生的,具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的形成、积累、归档、保管、利用、统计的原则和方法。
本规范适用于重庆市渝中区各级党政机关、团体、事业单位,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可参照执行。
2、定义
2.1电子文件
以数字形式存储于磁带、磁盘、光盘等载体,依赖计算机系统阅读、处理、存取,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输的文件。
2.2归档电子文件
具有凭证和利用价值、作为档案保存的电子文件